凡普金科董祺参加“信用风险管理研讨会”与各界代表共议惩治恶意逃废债
2018年8月8日下午,由法制日报社指导、法治周末报社主办的“金融科技时代的信用风险管理研讨会”在北京举办。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近期出现的波动,十余位来自协会、法学界、企业、媒体的嘉宾围绕“金融科技创新与风险管理”、 “惩治恶意逃废债‘老赖’”、“出借人权益保护”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
当晚,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发《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平台上报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通知》指出,下一步,全国整治办将协调征信管理部门将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
法治周末报社社长兼总编辑台建林主持,法制日报社编委、办公室主任蒲建安,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北京市互金协会秘书长郭大刚,广州仲裁委网络仲裁部部长钟晓东,以及与凡普金科创始合伙人、CEO董祺等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允许合规机构具体经营、不合规机构良性退出,依法处理严重违法违规机构、严厉打击借款人逃废债行为。”法制日报社编委、办公室主任蒲建安在开场致辞中强调,借款人恶意逃废债是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信用风险聚集的集中体现,应明确对个人信息采集和使用的监管尺度,一方面通过法院对逾期不还采取强制执行,同时积极与央行征信系统建立联系,打通失信人名单传送机制,迫使失信人履行还款义务。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蒲建安指出,在金融风险事件带来行业不安的同时,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整治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金融科技创新机遇与挑战并存
金融科技对金融服务的改变是巨大的,从模式到流程再到产品,都发生了突破性的创新。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兴技术,金融服务的主体、渠道和内容都在发生变化,新的商业模式、新的金融科技机构都在迅速崛起。
在金融科技的推动下,普惠金融取得了显著的进步,消费者的行为和需求被更好地理解,从而能够获得更为便捷和个性化的服务。但与此同时,金融科技并没有消除传统的金融风险,而在多维开放性和多向互动性的网络虚拟环境下,信息不对称、交易过程透明度低、信息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等问题更滋生了新的风险,并且波及面、扩散速度、外溢效应更广,也更具隐蔽性和传染性。
那么,在把握金融科技创新机遇的同时,应如何做好相应的风险管理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认为,首先需要对金融科技的理论、概念和边界予以进一步辨析,并对金融科技时代的风险特征予以更加细致的甄别,在此基础上,再来探讨有哪些应对措施。杨涛指出,目前是互联网金融重要的历史转折期和窗口期,“现在面临的问题、挑战和现象历史上都有,只是在重复历史”,在新形势下发展互联网金融,需要反思历史。
惩治恶意逃废债 保障出借人权益
P2P网贷是中国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模式之一,今年6月以来不合规平台加速退出的同时,引发了连锁危机。北京市互金协会秘书长郭大刚也指出,在业务开展之外,行业存在服务保障机制不充分的问题,制度供给严重不足。征信、信用、运营等金融层面保障的基础设施不完备,应完善这些基础支撑;“信息中介是否对风险负责”等问题也需要在定位和边界上予以厘清;而监管的根本原则应是保护投资者。
同时,郭大刚强调:“行业的流动性风险和机构的流动性风险不一样。”他指出,机构不应该有流动性风险,“民间金融、甚至网贷只是一个晴雨表,本质是中小微企业解决到达率和新零售、大消费的问题。”
当前,恶意逃废债的“老赖”花样颇多,例如有的平台借款人就通过假扮出借人试图在维权现场制造混乱整垮平台,从而赖掉借款。还有的借款人在各个出借人的微信群里编造、散播谣言,试图通过煽动、造谣致使平台瘫痪。如此种种恶意逃废债的行为,不仅打击了市场信心,更将严重损害出借人的权益。
在此情况下,如何更好地进行贷后管理以保障出借人的权益成为当务之急。针对此,凡普金科创始合伙人、CEO董祺在研讨会上提出呼吁:首先,在征信层面,希望监管部门尽快推动将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逾期数据与央行的征信系统对接,加大借款人的违约成本。其次,在法律层面,希望进一步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用更加创新的、低成本的、批量化的、数字化的方式对金融体系的“毛细血管”动手术。最后,在催收领域,希望制定相应的基础政策,解决催收效率低、污名化的问题。
董祺强调,数据征信、批量化法律支持和催收监管等虽然都是较为微观的层面,但事实上却已经变成保护出借人最为重要的领域之一。从今年8月1日开始,凡普金科旗下的网贷平台爱钱进,针对网贷争议解决上线了仲裁机制。通过仲裁机制的引入,使遏制借款人恶意逾期等老赖行为有了新的保证,这也是对监管要求全力做好出借人权益保障的积极响应。
广州仲裁委网络仲裁部部长钟晓东介绍说,“法律也是一种基础设施。”钟晓东指出,面对法律救济手段时间、人力、金钱成本都过高的情况下,国家也一直在通过科技创新来实现救济的简洁、快速和低成本,如网络仲裁、互联网法院等。
结语:
事实上,监管层十分重视维护行业平稳运行,银保监会曾提出“运用现代金融科技等手段,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今年以来多次下发通知规范行业发展。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明确要求“严厉打击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对于借本次风险事件进行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要给予打击、纳入征信系统、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等措施。”此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及北京、上海等地的互金协会也积极采取相关措施遏制恶意逃废债行为。